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雄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郑维江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朱嘉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王家银 县经科局局长
龙旅凤 县财政局局长
方成权 县农业局局长
申云虎 县扶贫办主任
杨仕科 县林业局局长
邓昆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万辉 县人社局局长
陈永杰 县国土局局长
徐国军 县住建局局长
吴聪 县交运局党组副书记
李庚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蒋勇 县食药监局局长
杨正坤 县统计局局长
顾怀贵 县工商局局长
张翼鹏 县质监局局长
陈兴顺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陆英 县供销社主任
吴骥麟 县发改局副局长
赵毅 团县委副书记
朱显军 县国税局局长
晋家万 县地税局局长
刘云昭 人行镇雄支行行长
严虹 县邮政局副局长
曾挺 移动镇雄分公司经理
李坤灿 联通镇雄分公司经理
凌云 电信镇雄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长(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科局,由王家银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同时,启用“镇雄县电子商务工领导组办公室”印章。
一、领导组主要工作职责
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审议决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年度全县电子商务产业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县经科局(领导组办公室):协调落实全县电子商务产业推进工作组部署的各项工作;协调组织制订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牵头推进全县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牵头构建物流、仓储、快递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做好“名、特、优”及具有镇雄地域特色产品的培育和保护;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各地、各有关部门有关电子商务产业的工作信息;负责落实领导组交办的日常及其他工作。
2. 县发改局:协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规划;核准、备案电子商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电子商务领域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价格行为监管。
3. 县财政局:研究完善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财政支持资金;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研究探索政府采购平台与电子商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和应用衔接;审核、拨付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资金。
4. 县扶贫办:负责将电子商务纳入精准扶贫开发体系,落实电商扶贫各项扶助及奖励措施,提高电商扶贫绩效,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建设。
5.县农业局:负责做好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电子商务的规范指导、推广培训和扶持培育工作。
6.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企业的电子商务产业推进工作。
7. 团县委:组织、指导青年网商创业;组织开展青年电子商务培训、推进电子商务进村等工作。
8. 县公安局:负责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和等级保护工作;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9. 县国土局: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10. 县住建局:推进房产交易的电子商务应用;负责规划审查,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
11. 县交运局:推进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负责速递物流业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
12. 县文广旅局: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新闻出版、版权、网络文化等相关内容的市场监管;推进新闻出版、网络文化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负责推进旅游服务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牵头做好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宣传工作。
13. 县食药监局: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药品交易的市场监管。
14. 县工商局: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等管理措施;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市场监管,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各类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网络广告市场培育发展和监管;保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
15. 县质监局:配合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推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做好网络商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
16. 县统计局:建立的电子商务行业统计指标体系,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
17. 县法制办: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
18. 县人社局: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与交流;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发证工作;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
19.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完善和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的征管方式。
20. 县供销社:协调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资经营电子商务建设。
21. 人行镇雄县支行:牵头负责电子商务支付体系建设;落实电子商务产业的信贷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电子商务信贷投放力度。
22. 县邮政局:推进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负责电子商务邮务,提供信函、包裹、特快专递、邮政金融、报刊发行、集邮、信息及代理等服务。
23.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推进电信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2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开展电“电子商务进农村”等相关工作。
领导组成员如发生工作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镇雄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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